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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2022年第20批次4号地
(山尹村卫生院项目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 | 鹿泉区山尹村镇人民政府 |
编制单位: | 河北环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山尹村卫生院项目地块,位于石家庄市鹿泉区山尹村,东至山尹村镇人民政府,南至民心东路,西至山尹村地,北至山尹村地,占地面积为2.3270公顷。由于山尹村卫生院项目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医疗卫生用地)。按照国家相关导则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河北环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地块环境调查工作,经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样品采集、数据分析等工作,编制完成了《山尹村镇卫生院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地块污染识别结果,本次调查土壤采样分析检测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基本项45项(7项重金属、27项挥发性有机物(VOCs)、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pH值、有机农药类(阿特拉津、氯丹、p,p'-滴滴滴、p,p'-滴滴伊、滴滴涕、敌敌畏、乐果、硫丹、六氯苯、灭蚁灵、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氨氮;地下水样品检测《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的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微生物指标、毒理性指标共37项。
本次调查共筛选3个布点区域,地块内布设15个土壤采样点(含1个水土复合点,1个土壤对照点),土壤钻探总进尺61.7m,土壤样品共采集50组,其中包括45组检测样,5组土壤平行样;地下水样品共采集2组。
根据河北旋盈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HBXY-WT-2111007)可知,土壤中检出因子为重金属(砷、汞、镉、铅、铜、镍)、氨氮,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与有机农药类均未检出,土壤样品检测情况统计见下表。
表1 土壤样品检测情况统计
分析指标 | 方法 | 检出限 | 筛选值 | 单位 | 最大值 | 最小值 | 平均值 |
pH | HJ 962-2018 | / | / | 无量纲 | 8.17 | 7.39 | 7.89 |
砷 | GB/T 22105.2-2008 | 0.01 | 20 | mg/kg | 13.8 | 7.5 | 9.40 |
汞 | GB/T 22105.1-2008 | 0.002 | 8 | mg/kg | 0.318 | 0.0118 | 0.0355 |
镉 | GB/T 17141-1997 | 0.01 | 20 | mg/kg | 0.14 | 0.05 | 0.067 |
铅 | GB/T 17141-1997 | 0.1 | 400 | mg/kg | 34.1 | 19.5 | 23.4 |
铜 | HJ 491-2019 | 1 | 2000 | mg/kg | 31 | 18 | 24.71 |
镍 | HJ 491-2019 | 3 | 150 | mg/kg | 43 | 25 | 35.6 |
氨氮 | HJ 634-2012 | 0.10 | 960 | mg/kg | 2.44 | 0.2 | 1.04 |
由上表分析可知,该地块中土壤样品检出因子为6种重金属(砷、汞、镉、铅、铜、镍)与氨氮,与本次调查地块确定的土壤分析评价筛选标准相比,重金属检出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氨氮检出值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检测指标包括GB/T 14848-2017表一中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20项、微生物指标2项、毒理学指标15项。地下水样品中的检测情况见下表。
表2 地下水样品检出因子情况一览表
检测项目 | 单位 | 检测结果 | 筛选值 | |
211115GW01-001 | 211115GW01-001-P | |||
pH值 | 无量纲 | 7.1(10.5℃) | 7.1(10.5℃) | 6.5~8.5 |
总硬度 | mg/L | 623 | 638 | 450 |
溶解性总固体 | mg/L | 1.12×103 | 1.24×103 | 1000 |
硫酸盐 | mg/L | 218 | 204 | 250 |
氯化物 | mg/L | 120 | 133 | 250 |
氨氮 | mg/L | 0.18 | 0.22 | 0.5 |
硝酸盐 | mg/L | 10.8 | 10.2 | 20.0 |
亚硝酸盐 | mg/L | 0.011 | 0.009 | 1.0 |
氟化物 | mg/L | 0.7 | 0.7 | 1.0 |
耗氧量 | mg/L | 1.47 | 1.58 | 3.0 |
细菌总数 | CFU/mL | 57 | 66 | 100 |
铅 | μg/L | 9.3 | 9.7 | 10 |
锰 | mg/L | 0.04 | 0.03 | 0.10 |
钠 | mg/L | 52.8 | 51.4 | 200 |
由上表分析可知,该地块中地下水样品检出因子为3种重金属(锰、钠、铅)、7项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氨氮、耗氧量)、1项微生物指标(细菌总数)、3项毒理性指标(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氟化物),其中总硬度与溶解性总固体超出《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水质标准”,其余检测因子均满足“Ⅲ类水质标准”。
根据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10月发布的《鹿泉区水资源综合规划(2018-2030年)》中关于鹿泉地下水水质的分析,在李村、鹿泉城关、永壁、西邵营村、山尹村内设置了地下水水质监测点,根据检测结果,其中总硬度指标大部分符合Ⅳ类、Ⅴ类标准,溶解性总固体大部分符合Ⅲ类、Ⅳ类标准。根据各取样点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如下:评价区地下水没有出现Ⅰ类、Ⅱ类水、Ⅲ类水;评价区Ⅳ类水,占80%;Ⅴ类水占20%。
根据资料收集与分析,地下水样品中总硬度与溶解性总固体超标是由于鹿泉区的特殊地质构造造成,并非受到外界环境的污染影响。
地块调查总结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地块调查工作到该阶段(技术路线第二阶段)结束。根据检测结果分析,本地块土壤检测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土壤筛选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 5216-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检测因子除总硬度与溶解性总固体属于“Ⅳ类水质标准”外,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Ⅲ类水质标准”。根据检测结果分析,本地块可作为一类用地使用,用来建设山尹村卫生院。
建议
本次调查结果是基于地块现有条件和现有环境调查相关技术规范而做出的专业判断,未来该地块由于用地类型等发生变化时,应对现有调查结论进行评估,必要时需重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评估。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过程中发现地块内地下水中总硬度与溶解性总固体超出“Ⅲ类水质标准”,未超出超出“Ⅳ类水质标准”,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在地块将来的开发利用过程中,应根据地下水的使用目的,需进行处理后方可利用。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过程中尽可能做到客观、真实地反应调查地块相关情况,如果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以防对人体健康造成风险。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地块调查工作到该阶段(技术路线第二阶段)结束。根据检测结果分析,本地块所有土壤检出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 5216-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检出因子除总硬度与溶解性总固体属于“Ⅳ类水质标准”外,其余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Ⅲ类水质标准”。根据检测结果分析,本地块达到一类用地标准,可用来建设医疗卫生用地相应服务设施。
建议
本次调查结果是基于地块现有条件和现有环境调查相关技术规范而做出的专业判断,未来该地块由于用地类型等发生变化时,应对现有调查结论进行评估,必要时需重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评估。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过程中发现地块内地下水中总硬度与溶解性总固体超出“Ⅲ类水质标准”,但未超出“Ⅳ类水质标准”,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在地块将来的开发利用过程中,应根据地下水的使用目的,需进行处理后方可利用。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过程中尽可能做到客观、真实地反应调查地块相关情况,如果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以防对人体健康造成风险。